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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3日,福建莆田12岁女孩被继母折磨致死一案在莆田市重审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被告刘江故意伤害、虐待案再审,依法作出公开判决。刘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两年。案件重审开始前,我们从刘江家属和辩护律师处获悉,刘江只承认了一项虐待罪,并对自己没有更好地照顾女儿感到非常遗憾。他在给家人的信中表示,自己太信任徐金华,一直认为女儿不听话。刘江说,他开餐馆养家糊口,没有时间照顾家人。他不理解也不参与徐锦华虐待女儿的行为。儿子吃的“泻药”他被虐死的其实是电商上很容易就能买到的“减肥药”。他买这些东西是因为担心儿子肚子疼。如果案件当庭宣判并加重刑期,刘江将提出上诉。福建高院再审认为,刘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、虐待罪,应数罪并罚。在共同故意损害罪中,徐金华作为主犯实施犯罪,直接造成被害人琪琪死亡,并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;刘江参与、阴谋徐金华的犯罪行为,谋取次要地位,成为从犯。刘江未尽到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,与徐金花共同伤害未成年亲生女儿,造成死亡。它违背社会公德,践踏人类道德底线。情节严重,情节严重情节严重,应当严惩。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描述准确。但量刑异常轻,并按照再审法改判。参与庭审的人士表示,法院宣判后,刘江情绪崩溃,觉得自己判得太重了。据此前报道,2023年12月,福建省莆田市,12岁女孩琪琪被继母徐金华锁在卫生间17天,遭受持续虐待,最终惨死。除了琪琪之外,徐金华还长期虐待另外两名受贿儿童。琪琪的亲生父亲刘江默许、帮助、教唆徐金华虐待琪琪和另外三个孩子。